「家.傭同行」對政府在家傭被濫收中介費一事上的意見
香港政府必須監督安排外傭來港的中介公司以及確保它們不會向傭工和僱主收取過多的額外費用。
雖然現時已有政策保護傭工所付出的中介費用不可超出他們本來薪酬的10%。然而,中介公司大都無視這項政策,這令到傭工和僱用他們的家庭都有所損失。
香港政府有責任使相關政策在實際上和精神上都得以實行,以使中介公司能回應大眾的真正需要,而不是在不幸的一群身上榨取利益。
政府亦該保護香港的公民,家庭和傭工可享有一個和平而安穩的家庭生活和工作環境,以免他們受到剝削,至於中介公司的利益則應放在次位。
他們的營利活動應以合法性和香港社會的福祉為前題。而光是限制中介對傭工作出的各種收費是不足夠的,我們亦要對欺騙傭工和僱主的中介實施更嚴厲的懲罰。
現時,由於缺乏政府的規管及中介公司的誤導性營運手法,令過量的中介費用出現,而這些非法收取的費用亦難以取回,這使到僱主和僱傭都得面對相當大的難題,同時亦提升了勞資之間的衝突和張力。
中介公司會誤導勞資雙方,藉以收取他們一筆過量的中介費用,然而現時並無實質措施可以懲罰這些公司。而在勞資雙方經已受騙且傭工已抵港的情況下,將中介公司告上法庭是不足夠的。因為當他們知悉自己受騙後,只有小量解決方法可以選擇,一是受制於現實而被逼接受比他們預期較差的條件和待遇;或是會失去工作時間和收入。一些服務團體,如「 家庭傭工援助者 」(HDH)會幫助傭工追回被非法收取了的費用,但這些責任本應是要由政府來承擔的。
本地的僱傭公司在申請印尼和菲律賓等地的傭工來港工作時,是不可能沒跟當地的中介公司合作和溝通的,政府必須採取行動,終止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
部份僱主會面對的問題:
1,有中介公司會恐嚇有欠債在身的傭工,甚至會致電到其僱主的府上。這除了令傭工感到不安外,亦是難以阻止的行為,而這類問題也不是新鮮事。
有關這類中介公司的投訴數字正持續上升。消費者委員會在2011年,共收到260宗有關這類中介公司的投訴,對比起2010年的214宗,共上升了21%。而在2012的首4個月,該會已收到75宗投訴。
僱主的投訴內容多為中介公司欺騙了他們,沒有派遣當初承諾的工人到任。他們發現被派遣過來的工人未能完成工作,而且在工作過一段短時間後便會離開僱主。我們看不到政府有任何實質行動解決這些影響眾多香港家庭和傭工的問題。
2,有負債在身的工人有可能會逃走,或是處於債務的高壓當中,最終都會影響到勞資雙方。
3,當中介不能在傭工身上獲得盈利,便會將目標轉到僱主之上。但那些收費都是不合理地高的。數年前,我們只需做一些文件工作便可直接聘請到工人,而政府是必須讓這些便利持續,以及作出更多管制。
4,中介並不會正確地知會僱主他們的法律責任,而只會指引僱主學習會令他們身陷麻煩的做法。
部分傭工會面對的問題:
1,由於有負債在身,這會令部分傭工面對僱主的嚴厲對待時也不敢作聲。當中有些人更重覆受到性侵犯,但他們都因為要歸還中介費的欠債,而無法逃離這困境。在去年的新聞中,有一名傭工更被逼幫僱主手淫,而當她到中介公司尋求協助時,對方卻只告訴她下次同類事件發生時,要搜集僱主的精液作證據。
沉重的中介債務,社會的孤立和缺乏法律保護是令她處於這奴隸般處境的原因。
我們是沒理由容許同類情況持續的。傭工對是否留在這處境當中,並沒有真正的選擇。我們亦應確保沒有女性會被置於這樣無助和危險的處境當中。終止過多的代理費可有助降低傭工想要提出逃離危險和虐待時的恐懼。
2,傭工亦會被騙取一些本應在基本法保障下可獲得的費用,政府不應對此視若無睹。任由中介公司以詐騙手法將傭工帶到香港和賺取僱主的金錢都會是一種恥辱。
政府是有大量方法打擊這情況的。香港家庭和工人(包括家庭傭工)的福利是相當重要的。政府已太遲於介入和確保正確的規管工作了,我們不應允許這些中介公司發展得如此自由而犧牲了本港家庭和傭工的福利。
由於立法將影響到消委會,家傭團體,服務機構以及僱主等持份者,所以在草擬新法行例監管中介公司時,他們都應受到指導。
「家.傭同行」代表
(一個關注家庭傭工和香港市民的團體)
Doris Lee
contact@opendoor.hk
18/6/2013